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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9月1日起仍用非专用校车将遭处罚

新闻导读:【宇通校车讯】  2014年8月31日为我省接送小学生、幼儿非专用校车使用过渡期满截止日期。近日,横峰交警大队各中队深入辖区11个乡镇61所幼儿园,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并上门书面告知。对不符合专用校车标准的校车,一律禁止运载幼儿,车辆所有人要恢复机动车原貌。在机动车恢复原貌前,一律不得通过机动车查验,不得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本文章发表于:宇通校车销售中心 作者:石艳升 发布时间: 08月23日 10:33

  2014年8月31日为我省接送小学生、幼儿非专用校车使用过渡期满截止日期。近日,横峰交警大队各中队深入辖区11个乡镇61所幼儿园,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并上门书面告知。对不符合专用校车标准的校车,一律禁止运载幼儿,车辆所有人要恢复机动车原貌。在机动车恢复原貌前,一律不得通过机动车查验,不得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据了解,过渡期结束后,自9月1日起,横峰交警大队将联合教育、交通、安监部门开展校车专项整治行动。对仍使用非专用校车接送幼儿的,严格依法处罚;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幼儿的,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机动车,严格依法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和所有人;对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驾驶校车的,严格依法处罚;对校车超速、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日前从教育部门获悉,横峰县已有22所民办幼儿园提出了购买校车书面申请。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经教育部门审批,14所幼儿园获得了校车使用许可,其中城区2所,港边乡3所,莲荷乡3所,青板乡2所,龙门乡2所,新篁乡2所。其他8所幼儿园因管理不善、不服从管理、接送线路不规范等原因未获得校车使用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