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省黑校车事故发生之后,我们再次把焦点瞄准到了校车安全,尽管交警部门、公安部门、教育部门、政府部门等多个部门发出声明要严查幼儿园校车安全,但是,校车安全也不仅仅只是这几个部门的责任。想一想,这应该是我们共同应该承担的。
第一,小编每天看校车新闻时,都会看到哪个地区加强校车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黑校车,校车超载现象。但是,如果说这些交警公安部门真的做到位了,还是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难道车主、家长、社会公众就没有责任了吗?首先,车主明知道超载是违法行为,为什么还要超载呢?家长明知车主超载是错误的,对孩子的生命安全都会有很大的威胁,家长为什么选择了沉默,让孩子选择了坐上黑校车?社会公众在发现黑校车超载的时候,为什么没有进行举报呢?
所以,校车安全不再是哪个部门或者说几个部门的事,而是需要全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事。对于相关部门来讲,他们的作用就是进行监管查处,在监管达不到的地方,仍然需要我们的自觉。对于车主来讲,明知是违法的行为,会对自己及他人的生命造成威胁,就不应该进行超载。对于家长来讲,明知车主超载,就应该对其进行劝说,实在不行,就自觉进行举报,不让孩子乘坐黑校车、超载车辆,可以自己接送孩子。虽然自己忙,但是孩子的安全终是要考虑的。所以,校车安全是全社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