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公办幼儿园一般不使用校车。但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郊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因接送学生上下学需要配备校车,但许多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不知道找哪个部门申请校车使用许可证,本文为大家解答申请校车使用证的详细流程。校车价格高,民办学校如何申请校车使用许可证。具体程序如下:
1、学校向所在地区县教育部门申领校车使用申请表,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2、学校自购校车的,应当向区县教育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区县教育部门签发的校车使用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6).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7).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身份证、本市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出具的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证明、本市驾驶员体检机构或二甲以上医院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及本人有关无传染病、精神病、酗酒、吸毒行为等的书面承诺;
(8).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9).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证明。
3、学校租赁校车的,除向区县教育部门提交前项所列材料之外,还应当提交校车服务提供者的客运经营许可证、租赁合同。
4、区县教育部门自收到学校申请材料后予以初审,材料齐全的,应当在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分别送本区县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相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征求意见。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
6、区县教育部门应当自收到回复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本区县政府。区县政府决定批准的,出具校车使用许可证明,由区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校车标牌。